2021最新高考動態
2021高考錄取分數線
2021高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天津城建大學錄取規則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4-28 20:53:51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填報的志愿,以投檔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招生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一條 院校志愿錄取執行所在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相關政策,分為順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綜合改革三種錄取規則;專業志愿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及直轄市與我校專業錄取原則不一致,執行所在地相關錄取政策。
第十二條 當同一科類、相應批次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和英語,優先滿足成績較高考生的志愿。
第十三條 江蘇省考生,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物理、化學(或生物)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優先滿足等級成績較高考生的志愿。如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均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優先滿足成績較高考生的志愿。
第十四條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專業志愿錄取以“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為原則,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隊錄取。
第十五條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選考要求匹配,錄取時按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 報考建筑學專業、城鄉規劃專業、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畫基礎。入學后加試美術,合格考生留在上述專業學習,不合格考生須選擇轉至其他專業學習,但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須高于擬轉入專業在考生生源所在地錄取的最低分數。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詳見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 軟件工程專業和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工程管理)只錄取有專業志愿(不含服從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 我校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二十條 我校錄取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必須經學校認定體育測試合格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考生須達到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規定的相應文化成績標準,然后按專業測試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內地新疆班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少數民族預科生錄取,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同第十一條),如生源所在省未公布分專業計劃,我校錄取時按服從專業調劑錄取。
第二十四條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學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錄取審批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五條 依照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入學后,學校對注冊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
2021高考信息不斷變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績查詢、2021高考錄取分數線、高校等招生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