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高考動態
2021高考錄取分數線
2021高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集美大學誠毅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1-4-1 15:07:32
集美大學誠毅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教育廳有關規定,為規范集美大學誠毅學院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辦學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集美大學誠毅學院(國標代碼13471),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集美大道199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三條 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由集美大學與福建集美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合作舉辦的獨立學院。
第四條 學院舉辦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招生類型為普通本科,學制四年。
第五條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獲得規定的學分,符合畢業要求的,獲頒教育部承認學歷并經電子注冊的集美大學誠毅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集美大學誠毅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在制訂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的作用。
第九條 學院紀委辦公室負責對學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調整原則
第十條 學院面向全國29個�。ㄊ�、自治區)招生, 2020年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 根據各省的實際生源情況,調整計劃的使用,按照學院的審批程序,在征得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后,進行計劃調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之內。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確定。
第十四條 專業調配原則: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即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對每位考生的專業志愿實行專業志愿平行且有順序的原則進行調配。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高低順序進行錄取。
學院在內蒙古按照“招生計劃1:1的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學院在江蘇省的普通類專業錄取,選測科目要求達到CC及以上等級,必測科目要求達到4C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錄取規則按照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學院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則上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可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人數不平衡,經生源地省級教育考試院的批準,學院可以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第十八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部分體檢項目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檔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
面向福建省招生,學院確認福建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則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文化成績為含位次的平行省內特征分,包含固定照顧加分。
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學院確認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固定照顧加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均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則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若對藝術類專業有專門規定的省份,則按該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藝術類專業之間不設級差。
第二十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
學院確認各省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上線后,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則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若對體育類專業有專門規定的省份,則按該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退費辦法及獎、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一條 2020年各專業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法學、學前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漢語言文學、英語,每人每學年學費17000元;財政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交通運輸、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物流管理、供應鏈管理等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18000元;金融工程、機械工程、車輛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字媒體技術、電子商務、航海技術等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18500元;軟件工程、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0000元;音樂學、舞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等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1000元(閩價費[2013]167號文、閩價費[2014]167號文、閩價費[2017]224號文、閩價費[2018]188號文)。
(二)住宿費:學院統一安排住宿,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按每人每學年1092元至1380元(公寓)收取(閩價費[2018]213號文)。
(三)學費、住宿費等如有調整,按照物價主管部門批準或者備案的標準執行。
退費辦法按《集美大學誠毅學院學生繳費管理辦法》誠毅院綜[2020]25號文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立專業獎學金、學習進步獎、單項獎、學科競賽獎勵等。此外,還有國家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學院根據辦學需要設立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讓學生通過勞動取得一定的報酬,彌補部分生活費開支。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舉報、投訴電話:05926181580、6183996和電子信箱:cyjw@jmu.edu.cn。
第二十四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任何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誠毅學院網址:http://chengyi.jmu.edu.cn/
招生辦聯系電話:0592-6182895、6183328
招生辦傳真:0592-6180587
招生辦電子信箱:cyzsb@jmu.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集美大學誠毅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簽:集美大學誠毅學院
2021高考信息不斷變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績查詢、2021高考錄取分數線、高校等招生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