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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3-23 16:56:56
2020年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聘呖颊猩ぷ�。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12,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文瀾路99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國有公辦院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教育部優質�?聘叩嚷殬I院校。學校圍繞信息產品制造、信息網絡、信息技術服務三大專業集群開設51個專業,與華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業共建產業學院,將企業的核心優質技術和資源融入到人才培養全過程。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安徽、河南、甘肅等20個�。ㄗ灾螀^、直轄市)招收�?粕�。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ㄗ灾螀^、直轄市)專業統考并合格;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未婚,政治、身體條件需滿足相應規定。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定向培養士官相關專業體檢要求按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參動【2010】9號)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江蘇省進檔考生:普通類文、理科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專業清的原則,同分考生按數學成績優先排序錄��;藝術類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專業清的原則,同分考生按藝術省統考專業成績優先排序錄��;定向培養士官類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清的原則,同分考生按數學成績優先排序錄取。關于選測等級:普通類文理科和高職與本科“3+2”分段培養項目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達到2C、必測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定向培養士官類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達到2D、必測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藝術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科目不得超過三門。江蘇省外進檔考生:普通文理類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專業清的原則,同分考生按數學成績優先排序錄��;藝術類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專業清的原則,同分考生按藝術省統考專業成績優先排序錄��;定向培養士官類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清的原則,同分考生按數學成績優先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 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物價【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
理科類專業5300元,
工科類專業5300元,
藝術類專業6800元。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元(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我校目前已建立了“獎、助、貸、勤、保、減、緩、補”八位一體的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可向戶籍所在區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時如暫時無法繳納學費,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辦理緩交;入學后可向學校遞交《江蘇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予以相應的資助。相關政策詳見學校招生網及迎新系統,資助政策咨詢電話:025-85842432。
第二十六條 我校設立高招新生獎學金:江蘇省普通文理科考生、藝術類(美術)、“3+2高職本科分段培養”項目排名前6名,定向培養士官排名前2名,報到時一次性獎勵每人2000元;其他省份定向培養士官獎投檔分數排名前2名的考生,報到時一次性獎勵2000元。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文瀾路99號 郵政編碼:210023
招生咨詢電話:025-858542018
招生傳真:025-858542018
電子信箱:zsb@njcit.cn
招生監督電話:025-85842007
招生監督郵箱:nxjj@njcit.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njcit.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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